会务动态
关于建会70周年优秀会员、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方案
根据民建鞍山市委二十四次全委会部署,定于10月份召开建会70周年纪念大会,表彰全市优秀会员和先进集体。特制定评选方案,内容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会员的评选条件
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和坚定的政治立场;热爱民建,团结同志,廉洁自律,乐于奉献,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:
1.爱岗敬业、实绩突出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;
2.积极参加民建组织生活,热心会务工作;
3.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;
4.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。
(二)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
1.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,组织会员参加各项会务活动;
2.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;
3.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,各项制度完备;
4.积极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,参政议政成果显著;
5.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,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。
二、名额分配
1.表彰全市优秀会员96名(每支部6名)。共设置三个奖项:会务工作先进个人(32名,每支部2名)、参政议政先进个人(32名,每支部2名)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(32名,每支部2名)。
2.表彰全市先进集体8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