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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鞍山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应随时代而改变的建议
关于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应随时代而改变的建议
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政府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,通过制定在一定时期的人口增长指标,有计划地调节人口的再生产,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的基本国策之一。这一政策是1962年正式提出来的,自70年代开始在全国推行,提倡“晚婚晚育,少生优生,优生优良,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”等。
计划生育政策到2005年底,已经使中国少生了4亿多人,节约了7万多亿社会抚养费,减轻了环境污染和人类生存的压力。这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,是一代人努力的结果。2004年中国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,由处罚多生变成了奖励少生。在农村,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,将得到中国政府的奖励扶持。在城市,计划生育家庭,单边独子费增加到5元,年龄由14岁放宽奖励到18岁。我们认为目前对于每个月零碎地发放在工资表中的独子费,在物价上涨的今天已经无关痛痒,形同虚设,不具有奖励性。
建议:或提高标准,集中发放。在职工子女过生日的那一天,由父母双方在单位领取,作为父母及社会对独生子女的关爱。或在独生子女年满18岁时,由政府或单位一次性发放给独生子女本人,作为父母及社会给孩子的礼物。或提高标准,以保险的形式发给独生子女父母。